快速导航

  行情授权业务

    行情授权业务介绍
  卫星行情信息业务

    Ku系统业务介绍

    Ku系统授权文件下载
  数据下载业务

    180权重数据下载

    50权重数据下载
  电子信箱业务

    电子信箱服务介绍

  产品Q&A

    申请媒体专区的服务,为什
     么一定先申请数字证书?

    什么是上证所电子信箱?它      又提供哪些服务?
    上证所电子信箱是针对哪些
     用户开设的?
 
 

上证所调整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

  (2007-04-25)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提高新股上市首日的定价效率,降低申报价格限制对投资者真实价格申报的影响,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规则,上证所将修改交易规则中涉及价格限制幅度的部分条款,将新股上市首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集合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50%~200%,调整为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50%~900%。

本次调整涉及4类特定日期的开盘集合竞价:(1)新股上市首日;(2)股票增发上市首日;(3)股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4)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投资者在上述日期的开盘集合竞价申报时,有效申报范围为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50%~900%,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50%,或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900%的均为无效申报。

上证所特别提醒投资者,上述调整仅针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仍为其涨跌幅限制之内。

  新闻来源:上海证券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返回首页
建议使用IE5.0+浏览器,1024x768分辨率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50241号